ページの本文です。
为了停留在日本而需要办理的各类手续即称为“在留手续”。如果超过了入国时所获得许可的在留期间,而要继续停留时,请前往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申请在留期间的更新许可。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 填写“申请人制作用1?3”后,于提交给入国管理局前,先提交给国际課。 请大学在“所属机构等制作用”的表格内盖上御茶水女子大学的章后,再提交给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
下载(日语)(新しいウインドウが開きます) |
---|---|---|
护照 | 向国际課提交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时出示 | |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在留卡) | ||
学生证 | ||
收入印花(4,000日元份) | 可以在邮局、便利店等处购买 | |
证明可支付经费能力的文件 | 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窗口出示本人名义的存折 ※可能会要求来自中国、孟加拉国、缅甸、蒙古的外国留学生提交。 |
|
公费奖学金领取者需要准备的文件 | ||
公费留学生证明书 | 向国际課申请开具(申请后3个工作日后开具) | |
学习奖励金领取者需要准备的文件 | ||
学习奖励金领取证明书 | 向国际課申请开具(申请后3个工作日后开具) | |
大学生、研究生需要准备的文件 | ||
在学证明 | 证明书自动发行机 | |
成绩证明书 | 证明书自动发行机 | |
预科生需要准备的文件 | ||
在学证明 | 向国际課申请开具(申请后3个工作日后开具) |
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留学审查部门)
电话 : 0570-034259 (410)
如果在长假期间回国,或是因旅行和研究等需要临时离开日本时,必须办理校内手续。必要的相关手续是为了确认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请务必进行申报。
出境时,请务必出示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或在留卡。此外,请于出境后一年内返回日本。
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的制度于2012年7月改制,导入“认作再次入境许可制度”,因此持有有效护照及在留卡的外国人,如果在出境1年内再次入境时,原则上已不再需要取得再入国许可。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如果是需要家族停留签证的外国人,邀请祖国的家人来日本短期停留时,请先集齐下列文件等后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以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家人在驻外日本公馆取得签证时所必须提交的文件)。但是,可以使其停留在日本的“家人”仅限于配偶和子女。
如果和家人一起来到日本,并且在日本怀孕,不仅要和伴侣商量,还要向御茶水女子大学保健管理中心及指导教师就是否回国生产还是在日本生产、是否要办理休学手续等事项进行详细商量,得出一个结论。
如果决定要在日本生产,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生产后,请医生、助产士出具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