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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7日更新
回国或是前往第三国的学生,决定后请通过邮件将住址、电话号码、邮件地址、所属机构名称(大学、公司等)通知国际交流组。
公费留学生(正规生、预科生、日研生)回国所需的机票由文部科学省支付。但仅限于领取奖学金期间的最后一个月月底回本国的情况。国际交流组将通过邮件确认办理或拒绝申请回国旅费。请在确认后办好必要的手续。
请在回国前归还学生证和身份证。
正规生请归还至学生?职业援助组,非正规生请归还至国际交流组。
(IC)卡将被回收利用。为了下一届外国留学生,敬请配合。
确认在日期间借用的现金、物品、图书馆书本等,并请全数归还。
关于煤气、电、自来水、电话、网络等已签约使用的服务,请与各个营业所和合同公司等联系。
因公共费用和各种服务在使用后的下月才会被要求缴款,所以很容易忘记支付。为避免留有尚未缴纳的费用,请认真结算费用。
请务必要办理银行销户手续和注销在日本申请的信用卡等。但,如果是将公共费用和各种服务设置成自动从账户扣除的学生,请在确认已结算完毕后再办理销户手续。为应对办理完销户手续,回国后却被要求缴纳或结算费用的情况,可以与值得信任的朋友或熟人商量,预留一部分钱请他们代为结算。
请务必在2周前向学生宿舍提交退宿申请。由于3月、9月退宿的学生特别多,决定后请尽早提交申请。 另外,为避免发生尚有未缴的住宿费却已退宿的情况,请认真结算住宿费。
定好出境日期后,请持国民健康保险证前往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公所,结算保险费用(国民健康保险费用是以当月支付来计算的)。另外,健康保险证可以使用至出境日期。(健康保险证的有效期限可修改到出境日期。详细内容请到市区町村公所的窗口进行确认。)
请前往问候在日期间帮助过自己的人们吧。
虽然当面表示感谢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对方难以调整日程安排时,可以在回国之后用书信、明信片的方式传达感谢之情。